编者按:为科学规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更好指导学校教职工生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,现将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日批准发布的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口罩使用技术指南》全文转载,供教职工生学习使用。

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口罩
使用技术指南

期次:第326期       查看:183

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(以下简称“新冠肺炎”)防控口罩使用基本要求、佩戴方法及佩戴要求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各级各类学校,校外培训、辅导机构以及其它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可参照执行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YY 0469 医用外科口罩 YY/T 0969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
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 学校 school 教育者有计划、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。学校类型主要包括学前教育、 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。

4 口罩基本要求

4.1 医用防护口罩 应符合GB 19083的规定。

4.2 医用外科口罩 应符合YY 0469的规定。

4.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应符合YY/T 0969的规定。 DB52/T 14942020 2

5 口罩采购及贮存管理

5.1 口罩采购要求

5.1.1 采购时应查验企业注册证、生产许可证,产品合格证、执行标准,如包装仅注明企业标准还应查清其执行标准。如为临时生产厂商,应提供临时生产函和检验报告。

5.1.2 采购的医用口罩应在有效期内,符合卫生用品卫生标准。

5.2 口罩入库验收及贮存要求

5.2.1 入库验收:由专人负责验收,建立验收单。核对所收实物与订货单据一致,包括商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外包装、合格证等。

5.2.2 贮存要求:包装完好的口罩应常温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 80%、阴凉干燥、通风良好、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。

5.3 库存口罩保管和日常检查要求

5.3.1 库存保管:按口罩类型进行分类贮存,可储存在同一仓库,建立库房管理制度,做好入库和出库的进出台账登记等,《口罩出入库台账记录表》见附录 A

5.3.2 日常检查应清点数量,检查包装完整性和有效期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
 6 口罩使用要求

6.1 口罩使用场所和佩戴要求

6.1.1 在疫情高风险区,教室、食堂、会议室、实验室等人群聚集的室内场所,师生员工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
6.1.2 在疫情中、低风险区,办公室、宿舍、教室、会议室、室内球场等室内场所,保持通风良好, 人间距大于 1 m 时可不用佩戴口罩。

6.1.3 操场、室外球场、跑道等室外场所,保持人间距大于 1 m 时,可不用佩戴口罩。

6.1.4 儿童按 6.1.1 规定的场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,应根据儿童面部特征选择性能相当的儿童口罩。如出现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,连续佩戴时间不宜超过 6 h

6.1.5 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的患者,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。

6.1.6 与发热或咳嗽等症状的患者近距离(人间距小于 1 m)接触的人员,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。

6.1.7 医务人员日常工作佩戴医用外科口罩;近距离(人间距小于 1m)接诊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患者时, 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。

6.1.8 食堂或配餐人员、保安等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。

6.1.9 各类人员口罩佩戴指引见附录 B

6.2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方法

6.2.1 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前应清洗或消毒双手。 6.2.2 用双手拿着耳绳(手部避免接触口罩内面)将颜色深的一面朝外,颜色浅的一面朝内挂在耳后。如为绑带式则将绑带系于头上。

6.2.3 将口罩有金属丝(鼻夹)的一边放在鼻子上,按照本人鼻型压紧鼻夹,使口罩与面部完全贴合。

6.2.4 将口罩的折面完全展开,使口罩完全罩住口、鼻和下颌。 DB52/T 14942020 3

6.2.5 取下口罩时,用双手拿着耳绳(手部避免接触口罩内面和本人的眼鼻口)取下口罩,将浅色面朝里面对折后放入口罩存放袋中或放在通风干燥处。

6.2.6 取下口罩后应清洗或消毒双手。

6.2.7 儿童应在家长或老师的帮助下完成口罩佩戴。

6.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更换和存放

6.3.1 无明显脏污、变形、损坏和异味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可重复使用,如潮湿后应及时更换。

6.3.2 无明显的脏污、变形、损坏和异味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可悬挂在清洁、干燥通风处,待干燥 后可再次使用,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 8 h

6.3.3 每人应准备一个清洁、透气的纸袋存放口罩,专人专用。

6.3.4 儿童佩戴口罩出现透气性明显降低时应及时更换。 6.3.5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时使用的口罩应每 4 h1 次,不可重复使用。

6.3.6 不应同时佩戴多个口罩。

6.3.7 不应使用消毒剂、加热等方式对口罩进行消毒。

6.4 废弃口罩处理

6.4.1 废弃的口罩应统一收集处理。健康师生员工使用过的口罩,放入口罩专用垃圾桶,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处理。

6.4.2 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患者佩戴的口罩,应按照医疗垃圾处理流程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。